头没杯案的成语故事


头没杯案

拼音tóu mò bēi àn

基本解释头伏在酒杯和桌子间。比喻尽情欢乐,不拘形迹。

出处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每与人谈论,戏弄言诵,尽无所隐,及欢悦大笑,至以头没杯案中,肴膳皆沾污巾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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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头没杯案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默默无闻 明 李桢《剪灯余话》:“而使之昧昧无闻,安得不饮恨于九泉,抱痛于百世哉?”
十万火急 老舍《赵子曰》:“赵子曰的脑府连发十万火急的电报警告全国。”
解铃还须系铃人 宋 惠洪《林间集》卷下载:法灯泰钦禅师少解悟,然未为人知,独法眼禅师深奇之。一日法眼问大众曰:“虎项下金铃,何人解得?”众无以对。泰钦适至,法眼举前语问之,泰钦曰:“大众何不道:‘系者解得。’”由是人人刮目相看。
刚正不阿 清 蒲松龄《聊斋志异 一员官》:“济南同知吴公,刚正不阿。”
死要面子 张洁《沉重的翅膀》:“你知道爸爸死要面子,绝不会把这些事往外讲。”
处之泰然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雍也》:“子曰:‘贤哉!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。”宋 朱熹注:“颜子之贫如此,而处之泰然,不以害其乐。”
诛求无度 《旧唐书·于頔传》:“擅兴全师,僭为正乐,侵辱中使,擅止制囚,杀戮不辜,诛求无度,臣故定谥为厉。”
逢人只说三分话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
寸步不离 南朝 梁 任昉《述异记》:“夫妻相重,寸步不相离。”
栋梁之材 南朝 梁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 赏誉》:“庾子嵩目和峤,森森如千丈松,虽磊砢有节目,施之大厦,有栋梁之用。”